(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核查期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更新了标的公司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变化,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和职工安置。上市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