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事项进行说明。本次交易包括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6年1月26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