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包括独立董事,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安排。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