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贸易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客户情况披露不准确、货币资金权利受限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收到江西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及警示函,同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承诺将加强合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