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1)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2) 高等法院认许计划 (3) 预期计划生效日期及 (4) 预期撤销恒生银行股份上市地位的日期)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宣布有关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恒生银行的计划已于2026年1月23日获香港高等法院认许,且未作任何修订。同时,恒生银行已发行股本的削减亦于同日获得法院确认。法院已作出命令,正式认许该计划并确认股本削减。预计相关文件将于2026年1月26日提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计划预期于2026年1月26日生效,成为具约束力的法律安排。恒生银行已申请并获批准撤销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撤销上市将于2026年1月27日下午4时正起生效,前提是计划已生效。公告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私有化建议须在所有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实施,买卖证券时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