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北港转债”已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2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31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本次赎回符合《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