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顾江))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顾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