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佳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53)一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佳源服務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53)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惠敏先生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及譴責。聯交所指出,根據《上市規則》第3.09C及3.20條,董事有責任在上市科或上市委員會進行調查時予以合作,及時坦白回應查詢,並在其不再出任董事後三年內提供最新聯絡資料。上市科為調查王惠敏是否履行職責而發出調查函及提醒函,但其未有回覆。上市委員會裁定,王惠敏未配合調查,違反《上市規則》,構成嚴重失職。因此,聯交所對其作出董事不適合性聲明,指其不適合擔任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層成員。上述制裁僅針對王惠敏個人,不適用於公司其他現任或前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