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于2025年5月8日经特别决议修订,此前曾于2014年9月20日通过并分别于2022年6月27日生效。公司章程适用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明确公司名称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有限。章程涵盖股份资本、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股东大会程序、董事任命与罢免、利益冲突管理、财务分配、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可在联交所和上交所科创板双重上市,RMB普通股由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两地交易所规则。股东大会可采用实体、混合或电子形式召开,允许股东通过虚拟技术参与。董事会拥有广泛管理权,包括制定分红方案、决定对外投资、任命高管等。董事可因特定情形被罢免或辞职。公司可进行股份回购、资本化发行及股息分配,并可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由内地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