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该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