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激励对象均为核心骨干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