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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06899.HK):没收未领取的股息内容摘要

(原标题: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联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99)根据其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第24条25款规定,若股息在宣派后六年内未获领取,董事会将有权予以没收,并将相关款项返还公司。董事会现通知股东,以下未领取的股息将于2026年2月5日被没收:2014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5年5月14日,每股股息为人民币0.064元,未领取股息总额为港币162.40元。有权收取但尚未领取该股息或未兑现股息单的股东,须于2026年2月5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联系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逾期未办理,相关股息将被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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