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剑桥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扬中基金”)拟向其参股公司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简称“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年利率3%,期限至2027年2月1日。若镭芯光电在2026年各季度满足约定的供货条件,对应借款可转换为股权投资,未转股部分需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H股募集资金,用于镭芯光电购置设备、扩大产能,保障剑桥科技核心零部件供应。交易不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已制定包括委派董事、资金用途监管、履约跟踪等风控措施。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财务资助余额为8,000万元,无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