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对参股公司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到期未收回,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1月15日才披露逾期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刘德伟、董事会秘书阎忠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表示将全面整改,加强法规学习,完善内控和信息披露机制,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