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13)宣布将于2026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正,在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1405-1409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将考虑并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内容为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的续订分销框架协议(“续订北京同仁堂集团中国分销框架协议”),以及该协议项下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交易上限。同时,决议案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相关文件、补充协议或契据,采取必要行动以使协议生效并完成相关交易。通告还列明了股东委任代表、提交授权文件的时间要求,以及为确定参会权利而设定的股份过户登记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