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萬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01)將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九龍廣東道25號海港城港威大廈第一座18樓1801室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本次大會擬審議兩項普通決議案:第一項為批准增加公司法定股本,並授權董事會就實施該事項進行一切必要行動;第二項為批准供股、配售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並授權董事會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完成相關事宜。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正式授權人士簽署,若為公司股東則需加蓋公司印鑑或由獲授權人士簽署。代表委任表格及相關授權文件須最遲於大會或其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決議案詳情載於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出的通函及大會通告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