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宫殿海、姜化朋、王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及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实际控制人宫殿海、时任总经理姜化朋、时任财务总监及董秘王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对资金拆借事项完成整改,将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