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公告披露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