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特别决议要求。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