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使认沽期权)
本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74(2)條發出,內容關於長春淨月行使認沽期權。截至公告日,長春淨月持有神旗數碼4.65%股權。2026年1月16日,神州數碼軟件與長春淨月簽訂回購備忘錄,同意按補充協議條款以約人民幣391.61百萬元的代價購買該等股權。股份轉讓預計於2026年3月27日或之前完成。長春淨月擬通過吉林長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競標方式出售該股權,神州數碼軟件將參與競標;若第三方成功競得,長春淨月有權書面通知終止認沽期權行使。本次行使認沽期權不會對本集團業務及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完成後,本集團在神旗數碼的股權比例將由約83.65%增至約94.5%,神旗數碼仍為本公司附屬公司。此前,長春金控已行使認沽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