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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集团(00403.HK):须予披露交易-收购机器内容摘要

(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收购机器)

星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03)于2026年1月16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星光印刷(苏州)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海德堡印刷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订立销售合约,收购一台配备上光系统的海德堡速霸六色平张纸胶印机(型号:CX 104-6+L)。交易代价为人民币12,800,000元(约14,241,000港元),包括增值税,按正常商业条款经公平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为签订合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40%订金,余下60%于机器交付前七日支付。卖方须在收到订金后约四个月内交付机器,延迟交付将按每十日支付代价0.2%的违约金,上限为总价5%。机器保修期为安装完成后十二个月。该交易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获豁免股东批准要求。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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