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合计16名,代表49.44%有表决权股份。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管衡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占比100%。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