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标准与流程。办法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责任,强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保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等内容。该办法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