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问责对象、原则、范围、形式、程序及从轻、从重处理情形,并明确问责程序由董事会审议,涉及罢免需提交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