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额度、票据池业务、担保额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并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