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人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