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15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6年1月14日进行多项交易。其中包括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507,900股,总金额为78,369,76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4.30至154.60港元;另因客户驱动的Delta 1产品买卖盘产生的对冲活动,卖出Delta 1产品若干笔,合计数量为507,900单位,总金额约77,372,830.86港元,成交价介乎154.4983至154.6138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普通股两笔,分别为214股和220股,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本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