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2) 建议透过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3) 建议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理发行2025 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之相关事项;(4) 建议增加附属公司注册资本;及 (5)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台州市水务集团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一、建议委任杨峰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杨峰先生为已故非执行董事杨义德之子,间接持有公司约5.03%内资股,不领取董事薪酬。二、建议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25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三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具体发行条款。三、建议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全权办理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包括发行规模、利率、担保安排及上市等。四、建议将附属公司台州市滨海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至6亿元,公司及台州城市水务分别出资1.53亿元和1.47亿元。董事会推荐股东投票赞成上述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