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月15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566%,议案获通过。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