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10日与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19.854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26年1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国联产投持股比例由7.73%降至2.73%,弘华泓祺持有公司股份5.00%,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受让方承诺自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