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刘丹受让京基集团持有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19.97%股份的权益变动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后,刘丹将持有上市公司29.97%股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结构化安排或外部融资。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及中登公司办理过户。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