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执行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包括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审核经营计划、决定机构设置、审批投资事项等。对外投资及主营生产性建设投资决策权限为8亿元人民币以内,非主营及非生产性建设投资为4亿元以内。委员会可对资产处置、捐赠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相应表决通过,并形成记录和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