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厦眼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苏庆灿、陈凤国、李晓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傅元略、王志强、郑文礼为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