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逐项核查了相关条件,包括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合规性、董事及高管合规情况、公司及高管是否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等,均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