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云明先生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前徐云明直接持股37.13%,并通过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控制1.57%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将导致其持股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徐云明已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