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h)条作出之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责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h)条发出公告,回应联交所于2026年1月13日对星悦康旅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董事(包括本公司外部监事洪嘉禧先生)作出的公开谴责纪律行动声明。洪嘉禧先生为星悦康旅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上市委员会认定相关董事未以应有技能、谨慎及勤勉行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要求包括洪先生在内的董事完成指定小时的监管合规培训。董事会经评估后认为,该事件未表明洪先生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不涉及任何不诚实、欺诈或操守问题,且与本集团事务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不会对集团业务运营造成不利影响。洪先生确认无其他需披露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