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6年1月13日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衍生工具交易。其中,第一笔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214股,到期日为2026年4月22日,参考价为每股112.4183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4,057.5162港元;第二笔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220股,到期日为2026年8月7日,参考价为每股125.0286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持有衍生工具对应参照证券总数为30,360股。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