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批准公司附属公司订造12艘18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新船项目,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批准附属公司订造6艘3000TEU型新船项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辦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此外,会议同意肖俊光先生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其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钱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止,该项议案亦获全票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