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原则、形式及条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满足可分配利润和现金流充足等条件下实施现金分红。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审计意见非标、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