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与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中标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后,对方未按约定支付两年工程余款及利息。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第一年和第二年应付工程余款及利息共计约1.37亿元,以及逾期支付利息约658万元,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