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达成一项合并先决条件)
东?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将东?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私有化的建议,以及本公司分派岚图股份并撤销上市地位的建议,已达成一项合并先决条件。截至本公告日期,与合并相关的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备案或登记已完成,合并先决条件第(1)项已获满足。此前,合并先决条件第(2)项(获得岚图股权持有人对分派及介绍上市的批准)已于九月十九日公告中确认达成。目前,合并先决条件第(3)项(包括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备案、联交所原则性批准等介绍上市所需审批)尚未达成。合并协议生效及实施仍须满足全部先决条件及实施条件,分派亦须待相关条件(包括联交所正式批准介绍上市)达成后方可作实。各方将适时就后续进展另行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