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公司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公司设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交所联络及H股信息披露,须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