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 融资租赁安排(横琴)及融资租赁安排(国晟))
于2026年1月12日,黑龙江工商学院与横琴租赁订立设备购买合同(横琴)及售后回租合同(横琴),以人民币50,000,000元出售租赁资产(横琴)并回租,总租赁付款为人民币55,355,362.15元,租期36个月,分12期支付。租赁资产包括计算机设备、实验室仪器、多媒体工具等。同时,黑龙江工商学院与青岛国晟订立售后回租合同(国晟),以人民币50,000,000元出售租赁资产(国晟)并回租,总租赁付款为人民币54,453,631.66元,租期36个月,分12期支付。租赁资产包括显示屏、打印机、电梯、实验设备等。两项交易均构成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由于控股股东已提供书面批准,公司不会召开股东大会。通函将于2026年2月2日或之前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