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倩丽))
林倩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利益,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且在多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她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条件时及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