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 - 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
兹提述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7)分别于2025年12月17日、12月17日、12月22日及12月23日发布的有关与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诸暨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以及河北京唐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售后回租安排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上述各项售后回租安排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公司已依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获得股东书面批准,替代召开股东大会。按照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原应于各公告发布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相关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和落实通函内容,公司已获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该期限规定,但须于2026年1月19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