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向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出售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允合理;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交易前后公司保持独立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且不受重大影响。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