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熙文))
沈熙文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深圳市栩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沈熙文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