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BEKAERT STEEL CORD PRODUCTS HONG KONG LIMITED出售其持有的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等情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相关主体均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