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已获得内部批准,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亿元,用于AI领域高端存储器研发、主控芯片研发、高端封测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