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6年1月修订,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半数以上通过,相关决议报董事会。